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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後三章十六節說,『但他們的心幾時歸向主,帕子就幾時除去了。』帕子是和心發生關係的。每一個追求主的人,要在事奉上有分,就必須把心帶來。可惜,難處就在這裏,一旦人來了,心來了,人的辦法也跟著來了。豈不知神只要我們的心,其他的一切神都要除去,都要破碎。我們的眼光,我們的辦法,神都要破碎;神只要我們的心。神作工從始至終只有一個目的,就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。為此,祂必須得著我們的心,好讓祂能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。

人有靈、魂、體三部分

人乃是神所造的器皿,為了盛裝神。好比一個玻璃杯,受造是一個器皿,為著盛裝水;若不裝水,無論把牠放在那裏都不適宜。同樣,在宇宙中,人乃是一個專特的器皿,為著盛裝神;若不然,人活著就沒有意義,因為人是專門為著神的用處的。然而,神如何能將祂自己裝在人裏面呢?箴言二十章二十七節說,『人的靈是耶和華的燈,鑒察人的心腹。』這說出我們人裏面有靈。帖前五章二十三節則說,我們人有靈、魂、體三部分。在我們人外面的是體,裏面的是靈,而在靈和體中間有魂。魂是我們的個格,也就是我們的自己,包括我們的心思、意志、情感。凡我們一切的喜、怒、哀、樂,都是魂的作用,屬情感的部分;選擇、定規,也是魂的作用,屬意志的部分;觀念、想法,也是魂的作用,屬心思部分。這魂就是我們的真我,也就是心理學家所說形而上的人,摸不到卻感覺得到。

許多時候,在一個得救的人身上,因著一件事發生,他的魂會痛苦,會覺得難過,然而在他深處,卻仍有說不出的喜樂。這證明在我們人的魂之外,我們深處還有個靈。我們所以會難過,因為我們是個有魂的人;我們所以能喜樂,因為我們裏面有靈。當我們的魂感覺難過時,聖靈就在我們裏頭,加給我們力量,叫我們喜樂。因著我們裏頭有魂,有靈,我們就有兩個不同的感覺;但這也給我們看見,我們人的確有靈、魂、體三部分。

神生命的路線-從中心到圓周

神在我們身上作工的目的,是要將祂自己作到我們裏面。神作工的原則,是從中心到圓周。就如丟一塊石子在池裏,池裏的水會掀起一圈圈的漣漪,從中心向外擴散;神在我們身上作事,也是從中心到圓周。我們人的中心,是我們的靈,圓周是我們的身體。神在我們身上作事,好比在畫一個圈,用彩色筆從圓心慢慢往外塗,一直到完全塗滿為止。祂要從我們的靈達到我們的身體。

我們得救時,用心、用靈接受主耶穌作救主,主的靈就進到我們靈裏。結果,我們這個人的最中心就有了神。在我們接受主之前,我們裏面沒有神;然而,就在我們接受主時,神的聖靈進來了,我們裏面有了神。我們這人本來靈、魂、體裏都沒有神,但當我們悔改,接受主耶穌作我們的救主時,神進來了,我們這個人裏面就有了神的生命。

每當我們外頭遭遇一個環境,叫我們魂裏感覺痛苦時,我們最深處有聖靈,有神生命的地方,仍然會覺得喜樂,有安慰。這是因為聖靈在我們靈裏,給我們安慰、扶持和供應。然而,聖靈這時只在我們靈裏,還沒有進到我們魂裏。打從我們得救起,神就在我們裏面作工,要從我們的中心往外擴展,直到圓周,使我們魂的心思、意志、情感,都有神的成分,至終神要完全充滿我們全人。如此,我們就不僅靈裏有神,我們魂裏的各部分也都有了神。我們的喜、怒、哀、樂,都有神調在裏頭;這時,我們的眼光就是神的眼光,我們的喜、怒、哀、樂,就是神的喜、怒、哀、樂。為甚麼?因為神從我們裏面活出來了。像棉花球吸紅墨水一樣,紅墨水一點一點滲到棉花裏去了;末了,整個棉花球都變成紅的了。

今天不論我們如何屬靈,都還不是完全的屬靈。惟有神的生命在我們裏面,從我們靈裏,擴展到我們心思、情感、意志的每一部分,甚至我們的身體,使我們全人被神的生命完全充滿,成為榮耀的身體,我們纔能完全屬靈。這要等到主耶穌再來時,纔能完全完成。到那時,我們的身體要完全改變形狀,如林前十五章所說的,必朽壞的,總要變成不朽壞的。(。)不只我們靈裏有神,魂裏有神,我們的身體裏也有神。這就是神在我們裏頭生命的路線。

人必須與神同工,讓神作

神要將祂的生命作到我們魂的每一部分,就是作到我們心思、意志、情感的各部分。神怎樣作呢?神的這些工作有個基本條件,就是人必須與神同工,或者說人必須讓神作。不是神不作,乃是有許多人不讓神作,或者說沒有讓神作。有些小孩生病,不肯喫藥;母親帶他們去看醫生,醫生和母親都希望孩子能把藥喫進去,但孩子就是不肯。同樣的,不是神不願意把祂自己放在我們裏面,乃是我們不肯,我們不願意。

那神到底要怎麼作呢?作母親和醫生的都知道,要孩子喫藥有三個辦法。第一,是計誘他。把藥包上糖衣給他喫,他以為是喫糖果,其實是喫藥。第二,是逗他。逗得他開心、滿意,他就喫了。所有的大夫和護士都是這樣誘騙人的,然而他們的用心是為著幫助病人,是要病人與他們合作。第三,是打針,這是更厲害的方法。不喫藥就打針,把手腳捆起來,不許他反抗,然後用針把藥注射進去。神要充滿我們的深處,差不多都是用這些方法。或許有人會問,神還這樣計誘我們麼?神不是計誘我們,就好比大夫、護士似乎是誘騙病人喫藥,實在是要病人與他們合作;神也是這樣,祂乃是要人與祂合作。

有一對夫婦一起到美國讀書,兩人都不信主。那位妻子是個牧師的女兒,有錢財、有地位,但是沒有神,裏面痛苦虛空。有一天,神給他們一個很好的孩子,他們非常寶貝這孩子,也知道是神所給的。他們說,『若不是神給我們,我們是辦不到的。』然而他們只要這個禮物,卻不要那位送禮物的神;他們寶貝這個孩子,卻不寶貝神。兩年後,那孩子掉到河裏淹死了。這一對夫妻非常難過,彷彿失去了天地一般。就在這時,有個信耶穌的人來,對他們說,『從前你們只要神給的孩子,不要神;你們要孩子,孩子卻不能給你們安慰。』這對夫婦聽了,就在神面前跪下來,承認自己的罪,『神阿,我們從前聽見福音,卻不肯接受你,求你赦免。』就這樣,他們在那裏接受了主;神就進到他們裏面。神常常這樣作,為要叫我們看見我們需要祂。

在上海有個姊妹,是作護士的,四十歲結婚。夫妻倆生了個孩子,他們愛孩子比愛神還厲害。這姊妹在神面前的情形,就像有疤節的木頭,不容易劈開。有一天,這孩子死了。許多弟兄姊妹去幫忙,孩子的媽在孩子裝棺材時,哭著要把自己也裝進去。弟兄姊妹看見那情形,心裏實在難過,不知如何是好。然而,幾天過去,這位姊妹去見一位弟兄,說,『我實在感謝神,祂這樣對付我,是對的。』說了兩句,眼淚流了下來。若不是這樣,神無法進到她的心思裏,無法進到她的意志裏,也無法進到她的情感裏。如今,神充滿了她的全人。

心轉向神,作清心的人

神要作工,我們不合作,神只好用一些方法,使我們能與祂合作。在這裏我們看見,我們若要讓神在我們身上作工,就得和神合作,否則只有自討苦喫。怎樣與神合作呢?第一,是心的問題。我們要與神合作,讓神工作,首先必須心轉向神,因為清心的人必得見神。聖經裏的清心,是指著要神說的,清心的對象是神。不要錢財,不要地位,不要妝扮,不要香水,不重丈夫,不重妻子,也不重兒女;那個心只專一的要神。馬太福音說,『清心的人有福了;因為他們必得見神。』(五。)詩篇說,『除你以外,在天上我有誰呢?除你以外,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。』(七三。)一個清心的人,他的心清到一個地步,是只專一的要神,而不要神之外的東西。

基督徒若願意專一的讓神在他們裏面作工,頭一步就得將他們的心轉向神。神在許多人身上沒法子作工,是因他們的心不在神身上。說他們不要主,他們卻要主,但他們也要主以外的東西。年長姊妹們要主,也要孩子,還要給孩子找個好妻子。許多人又愛主又愛錢財,還要聖徒們的敬愛。他們到會所擦凳子,表明他們的確愛主;但他們擦了凳子,若是負責弟兄沒有稱讚幾句,他們的心就不舒服。所以,說他們不愛主,冤屈他們;說他們愛主,冤枉主。他們裏頭真是複雜。愛原是單純的,作妻子的愛她們的丈夫,不是因為金條,基督徒愛神也不是因為神給金條。然而許許多多的人愛神,是把神當作求討的對象。詩篇七十三篇二節說,『至於我,我的腳幾乎失閃;我的腳險些滑跌。』連作詩的人都說他險些滑跌,何況我們?

許多時候,我們會感到疑惑,為甚麼那些清心的人,沒甚麼發達,但那些不愛主的人倒很發達。這問題在進入神的聖所後,就清楚了。別人得的是地上的喜樂平安,清心的人得的是神的自己。這是一顆清潔的心所有的。請記得,神不能在我們裏頭作工,是因我們裏頭不彀乾淨;神在我們身上很難作工,是因我們的心不清。我們的心一不正當,我們的眼光就難得正確;所以聖經說,我們的心幾時歸向主,帕子就幾時除去了。(林後三。)許多神的兒女,沒有法子看到神在他們裏頭的工作,正是因此。他們所有的問題,都在於他們的心到底在錢財上,在兒女上,還是在神身上?論斷、查考都歸於零,只有等我們的心都歸向神時,這些纔有用處。有的人是一半的心向著神,有的人是完全背著神。請記得,我們向著神的心有多少,神就作工多少。但願我們向著祂都是清心的人。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引用於水流職事站聖徒成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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